冠冠剛開學時腳踏車位被佔以致被記二次遲到,上回說過老師原本講得很輕鬆,後來又說不可以,上回回信給老師問,老師就叫冠冠去找教官,等冠冠找了教官,教官莫名其妙地說這個要找老師消或是副班長消,說他只是負責班上統計交給他的,皮球,又被踢回老師那,
老師星期五請假,星期一來冠冠跟老師轉述教官說的話,老師居然要他找出是那兩天,天啊,九月初的事,誰記得是那兩天,反正他只被記二次,就是那兩天啊,可是老師說不行,要他明確指出到底是那二天(她說她那兩個星期請假,不知道這件事).
拜託,都要月考了,還要小孩為了這種事....真的是勞師動眾,為什麼不直接說她不想幫他消就算了.
之前幫親愛的小孩買衣服,廠商說他們沒開發票,就把我們請出去了,事隔許久,才發現那家廠商明明要開發票,那家店,就在稅稽徵處附近,辦事人員說,沒有確實金額和日期,沒辦法處理,冠媽建議可以裝成顧客去購買啊,官方說,他們”或許”會這麼做,隔了四個多月了,再打去問還是一樣的回答,難怪現在逃漏稅這麼盛行,一直說政府稅收不足,都是這種處理方式怎麼會足,反觀那些檢舉達人,說在街頭上一個月動輒數十萬的獎金,是不是因為拿的是薪水,所以愈少愈好,是自己的錢才重視??同事說,這種事直接找媒體一下子就解決了,官僚啊!!
別玩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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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土龍媽 於 2013-10-15 14:39 1F
- 真的是"官僚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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版主於 2013-10-15 15:26 回覆
沒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