之前想了很久,今天終於上網找了"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書",
填寫好了,也請老公簽見證人一,原本要請兒子簽見證人二,不過他不滿18歲,
好像沒法律效用;請老公和兒子簽,是因為到時若家屬不知或不願,會有糾紛;
若不了解那是什麼東西的朋友,意思是是當罹患嚴重傷病,經醫師診斷認為不可治療
的放棄急救同意書;裏面選項有不施行心肺復甦術,還有不施行維生醫療,另外有一
個安寧緩和醫療,怕老公愛得太深(我自我感覺良好),或是怕被愛我的人駡,一直
不放棄地增加痛苦地延長我的生命。
也打電話告知娘家媽媽,說老公是被迫的,娘家媽媽長期在醫院擔任志工,想法
一直很開明,也沒問什麼,感謝媽媽的瞭解和體諒~
簽完寄回可以在健保卡上註記,不過若事發時未帶,醫生仍可急救。
不想等到需要才簽,因為怕到時來不及,我沒問題,請各位擔心我的好友們放心。
等等有空再找一下器捐或是捐大體的同意書,不知那一種對社會的貢獻大一點。
放棄急救同意書
相關文章
- (悄悄話) 於 2F
- <悄悄話留言,不公開>
- 酷比酷比 於 2017-05-07 15:45 1F
-
哇!讚!
但填這個要很大認同的認知......
我只知道最近家人面臨這類事件,
原來不要急救也是對病人一種大愛...
唉...感觸特別深厚...
-
版主於 2017-05-08 11:38 回覆
所以溝通很重要
因為我老公怕被我媽駡
所以先跟媽媽溝通,說好,再請老公簽字
其它第二見證人怕簽了被老公責駡
一堆人都不想當見證人
看到老公簽第一個當然沒話說
另公開說明自己意願
到時也不會讓同意的家屬被人說三道四的有長短話的壓力
人生,是自己的,日子,是自己要過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