又撿到手機

2015012714:56
  親愛的老公和冠冠超容易撿到東西的,昨天,在去搭公車的路上又撿到一支手機,下班送到警察局,警察伯伯連收據都沒開,問了基本資料就拿出行動電源找人(即然找得到人就不用留什麼身份証號,出生年月日等等吧!!)冠媽發現失主很厲害,懂得在通訊欄留”自己”還有名字,(有手機的朋友可以學起來,以後比較容易找到失主);不過好笑的是,聯絡電話留的是掉的手機,真叫人覺得哭笑不得;厲害的警察伯伯就又開始找同姓的,不過都是留言,回到家都睡了,接到一個男人來電說:手機領回了謝謝!!~半醒間覺得有點莫名其妙.

  難過的是,冠冠撿到這麼多東西,怎麼掉了個一卡通和卡夾卻沒人送警局!!